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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足球俱乐部 添加日期:2018-06-11 10:02:23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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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莘县一名醉汉驾驶机动车偶遇交警处置交通事故,高呼“为交警点赞”被交警拦下检查。结果,酒精含量为197mg/100ml,这名醉汉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当晚22时30分许,莘县交警大队民警在伊园街与新华路十字路口处置一起道理交通事故,正在救助受伤群众时,突然听见有人高呼“为交警点赞”、“为交警点赞”,且声音有些沙哑。这时,一位民警朝高呼声望去,发现一名小型汽车驾驶人把头和手伸出车外,做出点赞的手势。具有工作多年、职业灵敏的民警发觉这名驾驶人非同寻常。于是,民警快速走到该男子车旁,了解情况。 当民警一靠近驾驶员时,就闻到一股刺鼻的酒味,并且发现该男子满面通红。民警怀疑可能涉嫌酒驾,立即,从警车拿出酒精测试仪,示意该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结果,经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197mg/100ml,已超出醉驾标准的2倍以上。该男子看到酒精检测结果,当场傻了眼,又高呼“我为你们交警点赞了,别处罚我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莘县交警提示:无论你酒后驾车有多晚,无论你身在何地,交警蜀黍随时将出现在你身边。所以,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切记、切记、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冯永华 纪桂民)